復興木業11日接到台北地方法院終止重整 2003/03/12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3月12日 03/12 12:44 復興木業: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一日接到台北地方法院九十二興木業股份有限公司終止重整」。1.事實發生日:92/03/112.發生緣由:交通銀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本公司應終止重整。3.因應措施:法院裁定理由引用事實有明顯錯誤,已委請律師提出抗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裁定終止重整之效力請參閱公司法第308條。 上一則: 復興木業確認陳煌仁為唯一之重整人 下一則: 復興木業公告本公司更換會計師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