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4/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6號17樓(會議中心)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3)109年度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之應募關係人追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2)補選一席董事案。 (3)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2/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4/28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本公司將於股東會開會前至少40日前,另行召開董事會討論並公告之。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規定自110年2月28日至110年4月28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最後過戶日 110年2月2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提前至110年2月26日下午五時。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董事候選人名單事宜 受理期間:自110年2月20日起至110年3月2日下午五時止。 受理處所:本公司財會部(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6號15樓)。 有關受理提案及提名之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召開股東會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