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獲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依據公司法第 369條之
本公司接獲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依據公司法第 369條之8第1項規定公告股權變動事宜(已取得本公司已發行有表 決權之股份總數超過三分之一以上)1.事實發生日:109/12/02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3項,本公司於收到通知五日內之公告:(1)本公司收到書面通知日期:1091202(2)買進本公司股權日期:1091103(3)買進股權之公司名稱: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該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H101021 商業銀行業 H601011 人身保險代理人 H601021 財產保險代理人(5)該公司持股比率:95.29%(6)為前項通知後有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八第二項規定變動情形時再行通知本公司之日期及內容: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