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簽訂電動機車充電樁(站) 資產營業買賣及合作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簽訂電動機車充電樁(站) 資產營業買賣及合作契約書 1.事實發生日:111/04/262.契約相對人:晟颺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凱勝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晟颺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無。凱勝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與晟颺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凱勝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電動機車充電樁(站)資產營業買賣及合作契約書,合約總金額約為新臺幣20.7億元(含稅)。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本公司未來營運及業務拓展。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本公司未來營收及獲利。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