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自109年11月19日起第一發言人改由副總經理康蘩擔任, 2020/11/19 公告本公司自109年11月19日起第一發言人改由副總經理康蘩擔任,第二發言人改由副總經理潘榮耀擔任。1.事實發生日:109/11/19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9年11月19日銀人資字第10900059061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下一則: 本公司總經理自109年11月19日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