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競業禁止
1.事實發生日:109/09/24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競業禁止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會決議日:109/09/2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何奕達/董事 蔡維力/董事 李宗純/董事 徐志宏/董事 蘇美琍/獨立董事 林智健/獨立董事 謝宛娟/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擔任董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投票表決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何奕達/董事 李宗純/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何奕達/ 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董事 永豐餘工紙(揚州)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永豐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永道射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宗純/ 永豐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江蘇省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春江路168號 永豐餘工紙(揚州)投資有限公司/江蘇省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春江路168號 永豐餘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共和新路4718弄6號宏慧.新匯園3樓301室 永道射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揚州市經濟開發區吳州東路8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各種紙張、紙板之生產及銷售 永豐餘工紙(揚州)投資有限公司/一般投資業及紙品買賣 永豐餘投資有限公司/一般投資業及紙品買賣 永道射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專業生產各型高頻和超高頻RFID INLAY和標籤卡(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