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0日
星期五
星期五
公告本公司與南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20輛示範型電動 |華德動能科技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華德動能科技 | 2025/11/30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1,007,878,75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27579308 | 蔡裕慶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公告本公司與南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20輛示範型電動低地板大型客車買賣合約
1.事實發生日:111/05/2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南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5/2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南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示範型電動
低地板大型客車買賣合約,共計貳拾輛,合約總額為新臺幣2.01096億元
(含5%營業稅不含貨物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一、若因政府政策異動,導致示範計畫中途廢止,則甲方(南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
公司)同意本採購案,按規定改依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大客車作業要點規定
經費額度補助;若因乙方(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故,導致示範計畫轉為一般
型計畫(或無法申請補助計畫),則乙方就不能取得之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款之差
額,由乙方應全額補償補助款差額予甲方,另甲方得直接就各項保證金予以扣抵;
乙方應補足保證金金額。
二、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每車每年行駛里程不足
五萬公里,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之營運里程補助款差額。
三、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前三年中有無法達到營運
妥善率(98%)之情況,進而使甲方權益受損,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之補助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營收及獲利。
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增加營收及獲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5/2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南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5/2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南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示範型電動
低地板大型客車買賣合約,共計貳拾輛,合約總額為新臺幣2.01096億元
(含5%營業稅不含貨物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一、若因政府政策異動,導致示範計畫中途廢止,則甲方(南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
公司)同意本採購案,按規定改依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大客車作業要點規定
經費額度補助;若因乙方(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故,導致示範計畫轉為一般
型計畫(或無法申請補助計畫),則乙方就不能取得之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款之差
額,由乙方應全額補償補助款差額予甲方,另甲方得直接就各項保證金予以扣抵;
乙方應補足保證金金額。
二、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每車每年行駛里程不足
五萬公里,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之營運里程補助款差額。
三、於保固期內,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前三年中有無法達到營運
妥善率(98%)之情況,進而使甲方權益受損,則由乙方負擔甲方當年度未取得之補助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營收及獲利。
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增加營收及獲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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