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副總經理職務由吳總稽核君誠接任,所遺職缺由吳主任秘 書淑蕙陞任一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備查。前揭職務自 111年7月11日起生效。
1.事實發生日:111/07/11
2.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7月5日金管檢保字第1110140303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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