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附加附款核准本公司與台灣大哥大 (股)公司合併案
1.事實發生日:112/01/1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0年12月30日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併契約,
於111年2月10日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NCC)提出合併申請,
依NCC於民國112年1月18日官方網站發布之新聞稿,NCC於今日以
附加附款核准此合併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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