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9/06/12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全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佳得100%持有之子公司, 與冠宇同屬集團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26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因業務成長需要,需增加週轉金。(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捷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佳得100%持有之子公司, 與冠宇同屬集團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26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因業務成長需要,需增加週轉金。(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冠宇國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佳得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49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因業務成長需要,需增加週轉金。(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旭譜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佳得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26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因業務成長需要,需增加週轉金。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6,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5.11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