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27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9/09/02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南投縣南投市文獻路89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討論暨選舉事項第一案 補選董事案。第二案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二、臨時動議三、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8/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9/02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9年8月4日起至109年9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故現場過戶者請於109年8月3日下午四時前親洽或以掛號郵寄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9年8月3日郵戳為憑。二、依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臨時會提名董事候選人,提名以董事一名為限,相關事宜如下:(1)受理期間:自109年7月20日起至109年7月29日下午五時止。(2)受理提案處所:南投縣南投市文獻路89號、本公司財務部收。(3)凡有意提名之股東應於109年7月29日下午五時前,將申請書表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董事提名函件」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4)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若有違公司法192條之1相關規定者,該提名不列入候選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