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8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案
1.事實發生日:109/04/272.公司名稱:華豫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 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9年4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8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3,524,685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4,057,405元,並全數以現金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8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3)本案業經薪酬委員會審查及董事會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