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1/04/15
2.公司名稱:凱銳光電(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
函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11年4月15日決議通過分派110年度員工酬勞
新台幣2,366,227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2,366,227元,均以現金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10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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