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暨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4/072.發行股數:2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5%計3,000,000股由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85%計17,0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 購,每仟股約認購347.92988574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並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債務。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04/2913.最後過戶日:109/04/24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5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4/2916.股款繳納期間:(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9/05/12~109/06/12。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09/06/15~109/06/19。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9年04月07日金管證發字 第109033627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9年04月24日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9年04月2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