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8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案 2020/03/26 1.事實發生日:109/03/26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3.因應措施:依函文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13,509,114元2.董監事酬勞:3,362,444元3.現金發放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更換簽證會計師案 下一則: 更正本公司108年度合併財報iXBRL申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