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本公司全部已發行之乙種特別股 並辦理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本公司全部已發行之乙種特別股 並辦理減資註銷股本 1.事實發生日:111/02/242.發生緣由: (1)依本公司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合併契約第9.1.8條,本公司應依公司 章程所訂條件提前收回全部已發行之乙種特別股。 (2)依本公司章程第六條之二及乙種特別股第一次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 按原發行價格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加計累積積欠股息提前收回本公司全部已發行之 乙種特別股176,388,470股,計減少資本額1,763,884,70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投審會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特別股收回暨減資基準日及代表本公 司簽署本案後續相關文件並辦理一切所需事宜。上述未盡事宜,亦授 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