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行重大事項 2020/01/22 1.事實發生日:109/02/202.發生緣由:臺灣銀行吉隆坡代表人辦事處於109年2月20日正式開業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陳董事泉錫自109年1月16日解任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財務部經理陳逸琳完成交接並自109年2月3日起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