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一○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補充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12/302.發生緣由: 1).股東臨時會日期:108/12/30 2).重要決議事項: (1)議程程序討論:續行第一案討論、決議通過。 討論事項第一案,關於處分公司資產董事會提案之說明四,僅述及公司法第 18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 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未列出「公司法第185條 第二項: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 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 同意行之。」之規定。因此提案確認是否同意,雖未於說明四敘明公司法185 條第二項之規定,但實質上已符合公司法第185條之法定股份總數規定,提請 表決是否得以進行第一案決議。 (2)處分本公司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 主要財產案(含動產及不動產),決議:照案通過。 (3)本公司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決議:照案通過。 (4)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決議:照案通過。 (5)散會動議:通過。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