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代收及存儲股款行庫 2023/08/03 1.事實發生日:112/08/02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12/08/02(2)委託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南豐原分行(3)委託存儲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北屯分行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原公告主旨誤植更正)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第2季財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