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經會計師重新核閱之108年第2季財務報告 2019/09/10 1.事實發生日:108/09/10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第2季財務報告,核有”無法允當表達”之情事,依金管證審字第1080328751號函辦理,經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宜鈞、王慕凡兩位會計師重新核閱,重新公告申報無保留意見之核閱報告。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及簽證會計師 下一則: 補充說明本公司9/10重新公告會計師108年度第2季核閱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