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1.事實發生日:108/07/16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盈棋電子科技(嘉興)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透過子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2285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8193(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8193(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7389(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盈棋(嘉興)本次銀行實際核貸期間與原背書保證期間有差異,故提出背保期間調整需求。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被背書保證公司係轉投資100%之子公司,無提供擔保品(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155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725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不適用(2)日期:不適用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2285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819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5.9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5.05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