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假決議)
1.股東會日期:108/06/272.重要決議事項:本公司今日召開之股東常會,因出席率(41.66%)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為假決議:(一)承認事項(1)承認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7年度虧損撥補案。(二)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因本案需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不適用公司法第175條第1項規定之假決議,故本案不討論。)(2)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8年6月27日股東常會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部分議案依公司法第175條第1項規定為假決議,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第二次股東常會,如仍有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第二次決議通過即視為普通決議。(2)因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需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不適用公司法第175條第1項規定為假決議,將提第二次股東常會決議。(3)按公司法第175條規定,毋庸重新依同法第165條辦理股票停止過戶,而以第一次股東會之股東為開會通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