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法人代表人董事競業禁止 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國光生物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留忠正 (2)董事:國光生物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潘飛 (3)董事:國光生物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張哲瑋 (4)董事:川圃投資控股(股)公司 法人代表:陳建潤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後通過,贊成權數:35,775,000權,反對權數:0權, 無效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0權,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5,775,000權。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