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 長:徐煥清 董 事:陳 正 董 事:徐憶芳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 事 長:徐煥清 /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董事 董 事:徐憶芳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董 事:陳 正 / 展旺生命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0,708,327權贊成權數 30,708,326權 佔出席總權數 99.99 %;反對權數 1權 佔出席總權數 0.00 %;無效權數 0權 佔出席總權數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 0權 佔出席總權數 0.00 %,本案經投票表決後照原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