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從事競業禁止情形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0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華冠通訊(股)公司代表人:陳文熙(2)董事:長風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李心琦(3)董事:邰中和(4)董事:蘇元良(5)獨立董事:鄭深元(6)獨立董事:鍾步青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可表決權數過半數決同意。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