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向前董事長兼總經理王昌源提出民事起訴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原告:本公司 被告:前董事長兼總經理王昌源(2)法院及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3)相關文書案號:略2.事實發生日:108/06/0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前董事長兼總經理王昌源拒於董事會議事錄簽名或蓋章。4.處理過程:本公司委由律師依法處理,對前董事長兼總經理王昌源提出民事起訴狀。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配合司法程序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