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6月20日 06/20 14:27
主旨:大華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9905)公告本公司處分
復華有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相關資料.
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90/06/1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復華有利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
2.事實發生日:90/01/03~90/06/1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數量
:9,729,235.4 單位; 價格: 每股10.616元至
;10.8334 元; 總金額:NT$104,343,131.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
司關係: 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無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處
分利益:NT$1,313,933.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收款條件: 一次收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 依每日
淨值處分; 決策單位: 總經理.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
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數量:4,864,617.7 單位;
金額:NT$52,700,349. 持股比例:0.51%; 權利受限
情形: 無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 占總資產比率:59.79%; 股東權
益比率:62.39%; 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
:NT$2,305,288, 000.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
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資金運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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