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重要子公司冠宇公告111/01/11遭法務部調查局 臺北市 2022/01/11 代重要子公司冠宇公告111/01/11遭法務部調查局 臺北市調查處依法執行搜索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1/112.發生緣由:配合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查。3.因應措施:依法配合調查程序。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公司並無財務業務之影響。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及簽證會計師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