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2019/03/08 1.事實發生日:108/03/07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2,556,070元。(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377,947元。(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4)上述董事會決議發放金額與107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7年度股利分派 下一則: 更正股利分派情形(經董事會通過擬議者適用) 董事會決議股東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