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第一次普通股暨乙種特別股 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第一次普通股暨乙種特別股 股東臨時會 1.事實發生日:110/12/3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第一次普通股暨乙種特別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30 貳、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1/02/08 參、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1段327號2樓(莉蓮會館) 肆、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亦為乙種特別股股東會議): 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就本公司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之審議結果報告。 二、討論事項(亦為乙種特別股股東會議): (1)本公司擬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併方式進行合併, 以本公司為消滅公司,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 (2)本公司擬申請有價證券停止公開發行暨辦理本公司合併解散案。 三、臨時動議。 伍、停止過戶期間:111年01月10日至111年02月08日 陸、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 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 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證券股務代 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 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15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 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證券股 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電話:02-2657-2788),並副知證基會。 四、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五、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8時30分,如於上午8時30分前完成會場佈置,即提 前開始受理股東報到。 六、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 七、本公司如因疫情而有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之需求,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 定全權處理,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