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發言人指定由蔡副總經理麗雪兼任。 2019/01/16 1.事實發生日:108/01/162.發生緣由:本公司前發言人林副總經理怡離退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財政部原派任本公司董事魏江霖先生自107年8月20日解任。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副總經理職務由子公司臺灣銀行經濟 研究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