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原派任本公司董事魏江霖先生自107年8月20日解任。 2018/08/31 1.事實發生日:107/08/312.發生緣由:依據財政部107年8月30日台財庫字第10703734750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提報本公司近期董事會。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8月31日接獲上開號函。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107年4月26日選任蔡麗雪女士擔任副總經理, 李莉女士 下一則: 本公司發言人指定由蔡副總經理麗雪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