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7/12/24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訂定減資基準日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於107年11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業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7年12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633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有關減資內容如下:(1)減資金額:新台幣165,302,500元(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3)消除股份:16,530,250股(4)減資比率:50%(即每仟股銷除500股)本次減少之股份,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數,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5)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0,604,990元,分為33,060,49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65,302,490元,分為16,530,24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三、本公司訂定107年12月26日為減資基準日。四、減資後換發新股相關作業事項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公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辦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五、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動及其他因素修正時以致發生變動,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變更相關事宜。六、本次減資換發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