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事宜
1.事實發生日 :107/12/25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7/12/25收到桃園市政府107年12月21日府環稽字第1070316346號函及桃園市政府執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裁處書,主要內容為罰鍰新台幣105,000元整。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並依水污染防制法之規定改善,並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05,000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現場已完成改善,並加強排放管理。並於107/12/11環保局覆查合格。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