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2日
星期五
星期五
更新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及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電子書,本次 |康霈生技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康霈生技 | 2025/11/28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696,623,93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53942917 | 徐坴暉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更新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及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電子書,本次更新不影響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之資產負債、損益及淨值
1.事實發生日:113/03/22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新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及民國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電子書附註揭
露部分內容,本次更新對財報各期資產負債、損益及淨值並無影響。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七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民國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七、關係人交易(第38頁)
3.勞務支出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無因委託Caliway Australia提供試驗服務產生之勞務支
出,民國一○九年度因上述交易產生之勞務支出及其他應付款項分別為1,088
千元及277千元。
(2)民國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七、關係人交易(第38頁)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民國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七、關係人交易(第38頁)
3.勞務支出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無因委託Caliway Australia提供試驗服務產生之勞務
支出,另因本公司與Caliway Australia於民國一一○年重新簽訂委託契約取
代原合約,故迴轉以前年度勞務支出2,019千元,帳列研發費用減項,民國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無相關餘額。民國一○九年度因上述交易產生之勞務
支出及其他應付款項分別為1,088千元及277千元。
(2)民國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七、關係人交易(第38頁)
4.勞務支出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無因委託Caliway Australia提供試驗服務產生之勞務
支出,另因本公司與Caliway Australia於民國一一○年重新簽訂委託契約取
代原合約,故迴轉以前年度勞務支出2,019千元,帳列研發費用減項,民國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無相關餘額。
9.因應措施:更新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新財報電子檔,對資產負債、損益及淨值並無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2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新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及民國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電子書附註揭
露部分內容,本次更新對財報各期資產負債、損益及淨值並無影響。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七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民國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七、關係人交易(第38頁)
3.勞務支出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無因委託Caliway Australia提供試驗服務產生之勞務支
出,民國一○九年度因上述交易產生之勞務支出及其他應付款項分別為1,088
千元及277千元。
(2)民國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七、關係人交易(第38頁)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民國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七、關係人交易(第38頁)
3.勞務支出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無因委託Caliway Australia提供試驗服務產生之勞務
支出,另因本公司與Caliway Australia於民國一一○年重新簽訂委託契約取
代原合約,故迴轉以前年度勞務支出2,019千元,帳列研發費用減項,民國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無相關餘額。民國一○九年度因上述交易產生之勞務
支出及其他應付款項分別為1,088千元及277千元。
(2)民國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七、關係人交易(第38頁)
4.勞務支出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無因委託Caliway Australia提供試驗服務產生之勞務
支出,另因本公司與Caliway Australia於民國一一○年重新簽訂委託契約取
代原合約,故迴轉以前年度勞務支出2,019千元,帳列研發費用減項,民國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無相關餘額。
9.因應措施:更新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新財報電子檔,對資產負債、損益及淨值並無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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