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5/1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本屆董
事會任期相同。
3.因應措施:
舊任者姓名:王偉權先生、馬繼曾先生、李麗君女士,三位委員均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新任者姓名:王偉權先生、馬繼曾先生、李麗君女士,三位委員均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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