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擬投資大台北地區不動產 2025/07/17 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4/07/17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上一則: 本公司何法遵長修蘭擔任第一發言人、劉主任祕書禹政擔任第二發言 下一則: 公告取得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396號1~2F、398號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