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
星期一
星期一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案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華豫寧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華豫寧 | 2025/11/08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444,535,23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84094369 | 連智民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1.事實發生日:114/10/27
2.公司名稱:華豫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85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發行總額為新臺幣58,500,000元乙案,業經櫃買中心114年8月18日
證櫃審字第114000623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應於申報生效後三個月內完成增資,茲因近期
國內資本市場市況變化,為避免遽然訂價發行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向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15年2月17日,並於114年10月27日
收到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0月23日證櫃審字第11400087483號函覆同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華豫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85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發行總額為新臺幣58,500,000元乙案,業經櫃買中心114年8月18日
證櫃審字第114000623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應於申報生效後三個月內完成增資,茲因近期
國內資本市場市況變化,為避免遽然訂價發行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向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15年2月17日,並於114年10月27日
收到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0月23日證櫃審字第11400087483號函覆同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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