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12/04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
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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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