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補選及第五屆 董事或其法人代表人新增職務之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中盈投資開發(股)公司代表人,王茂根董事 簡有彥董事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公司代表人,王振宇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王茂根董事簡有彥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王茂根:太倉鑫昌光電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鑫聯金屬資源(太倉)有限公司-董事。董事簡有彥:太倉鑫昌光電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鑫聯金屬資源(太倉)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南通中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太倉鑫昌光電材料有限公司:江蘇省太倉市沙溪鎮工業開發區。鑫聯金屬資源(太倉)有限公司:江蘇省太倉市沙溪鎮工業開發區。南通中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南通市永興路66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太倉鑫昌光電材料有限公司:靶材製造及加工。鑫聯金屬資源(太倉)有限公司:貴金屬材料精煉加工。南通中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靶材製造及加工。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