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函示,原派本公司股權代表李董事允傑,自100年 2月9日起辭任該項職務。 2011/02/17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0/02/092.發生緣由:依財政部100年2月16日台財庫字第10003503510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業提報本公司第2屆第7次董事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年2月16日接獲財政部函辦理。 上一則: 財政部函示,原派本公司股權代表李董事允傑,自100年2月9日起辭 下一則: 財政部函示,核派蘇俊榮先生自100年3月1日起代表該部股 權擔任本公司董事乙職,另該部派任本公司股權代表監察人何 瑞芳先生於同日予以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