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函示,核派蘇俊榮先生自100年3月1日起代表該部股 權擔任本公司董事乙職,另該部派任本公司股權代表監察人何 瑞芳先生於同日予以解任。 2011/02/23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9/03/012.發生緣由:依財政部100年2月22日台財庫字第10003504330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擬提報本公司近期董事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財政部上開號函發布本條訊息。 上一則: 財政部函示,原派本公司股權代表李董事允傑,自100年 2月9日起辭任該項職務。 下一則: 臺灣金控代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公司申報:本公司(臺銀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