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分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0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21元,計新台幣4,964,400元。(2)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83元,計新台幣19,621,200元,用於轉增資。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監事酬勞:依據98年度稅後純益扣除10%法定公積後,提撥2%計新台幣476,009元。(2)員工紅利:提撥15%計新台幣3,570,070元(擬以50%發放現金,計新台幣1,785,035元,@50%發放股票,計新台幣1,785,035元)。(3)股東股利之除權、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授權由董事會另訂之。(4)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上開股東之每股配息率須予修正時,擬提請本年度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5)配發現金股利不足壹股之畸零款合計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