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司終止間接對大陸投資案
1.事實發生日 :98/12/312.原公告日期 :98/09/17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間接對大陸投資案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緣本公司於98/09/17公告董事會決議間接對大陸投資案,原擬經由轉讓本公司持有之景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價款約美金6,000仟元,參與陽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Solargiga Energy Holding Limited,以下簡稱陽光能源,其股票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發行新股之認購,因陽光能源對中國大陸有投資行為,故本公司新增間接對大陸投資。2.盱衡產業環境變化,本案業經原股份買賣契約訂約各方於98/12/31同意終止該股份買賣契約,故該等協議訂約各方之所有權利及義務均已終止。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