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公告本公司第二屆第十次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 2008/04/03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7/04/032.公司名稱:瑞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7/3/24召開第二屆第十次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配合九十七年起適用@員工分紅費用化規定,本公司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員工福利,擬暫訂員工紅利分派比例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20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上一則: 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 下一則: 針對97年4月3月經濟日報第D3版報導之澄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