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金管證六字第0970010117號函規定辦理,訂定資金貸與改善計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金管證六字第0970010117號2.事實發生日:97/03/2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之子公司ALLIED PROJECT LTD 資金貸與其子公司東莞創群石英晶體有限公司期限逾一年以上,提出改善計劃4.處理過程: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訂定改善計劃確實執行,並將改善計劃送交各監察人東莞創群公司近年來持續改善製程技術以增加產能效率並積極拓展業務,營運狀況已逐步穩定,並持續依資金狀況還款,該筆貸與金額已於九十七年三月十日清償完畢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該筆貸與金額東莞創群公司已於九十七年三月十日清償完畢,不符情況,業已改善完畢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