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96年度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2/022.公司債名稱: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六年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3.發行總額:新台幣4.5億元,一年內得分次發行4.每張面額:依發行狀況而定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自各次發行日起算,不得逾36個月7.發行利率:暫訂4.25%,如因巿場變化致利率有所調整,授權董事長及總經理決定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10.公司債受託人:中國信託銀行11.發行保證人:中國信託銀行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銀行13.賣回條件:不適用14.買回條件: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7.其他應敘明事項:發行條件如有變更,授權董事長及總經理依巿場狀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