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本公司與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訟訴和解案。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前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台灣板橋地方法院。2.事實發生日:96/01/0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瑞軒公司於九十四年間與本公司簽訂「ERP軟體買賣暨系統導入承攬合約」、「全球物流自動化管理系統買賣合」,並就「全球運籌自動化系統設備」(即全球物流客製化程式設計、導入、服務)達成契約之合意。本公司已依約交付訂購之應用軟體授權並提供相關之服務,唯瑞軒公司自民國九十四年十月起無正常理由停止相關付款程序之辦理,更甚於九十五年三月間來函通知停止服務,經本公司多次書面催告履行,瑞軒公司迄今皆未清償訂購之應用軟體授權及相關之服務價金,亦無清償之表示。本公司委請律師聲請並執行假扣押後,瑞軒公司亦聲請執行假扣押。4.處理過程:本案經雙方當事人誠意協商,庭上和解成立,並同意撤銷告訴。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