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數達64,993,907股超過本公司發行有表決權總數三分之一。 2006/03/02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5/02/272.發生緣由: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迄95年2月13日已取得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為64,993,907股,持股比率合計為99.99%,超過三分之一,並於95年2月27日發函通知本公司。3.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之規定辦理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法人股東國泰世華銀行轉讓持股達1/2以上,其代表人擔任本公司之董監事名單當然解任。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板橋分公司及自營部訂於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終止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