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針對電子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被處罰250萬。 2005/12/01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4/12/012.發生緣由:電子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被處罰250萬。3.因應措施:本公司電話詢問公平會係其會議結果,但本公司截至公告並未收到公平會所發函文,待本公司收到函文後,將會另行說明相關處理結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說明針對電子媒體報導有關露絲貝兒違反公平交易法被處罰250萬 下一則: 說明露絲貝兒收到公平會有關本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被處罰250萬之